5月15日
福建省商务厅网站公示
福建省“中华老字号”企业
【资料图】
复核结果
一起来看——
按照《商务部等五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252号)文件要求,福建省商务厅联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等单位对我省“中华老字号”企业开展了复核,现将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2日(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6月2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达省商务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流通业发展处
电话:0591-87832382
传真:0591-87819790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邮编: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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