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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3日,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号)。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6批次样品,合格124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太白县佩军蔬菜销售部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宝鸡洪茂盛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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